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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不迁户口可以分宅基地吗 女儿不迁户口可以分宅基地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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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不迁户口可以分宅基地

女儿不迁户口不可以分宅基地。农村的通常做法是女子未婚的不可以单独立户,不能单独立户的可以算人口,但不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。通常都是女儿出嫁,然后户籍迁到丈夫家庭所在地,然后由丈夫、或者其户主来申请宅基地,而自己作为家庭成员之一,共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。以女性为户主作为申请宅基地的几种情形在农村里面一般情况下,户主通常默认是男性,而女性很少作为户主来申请宅基地,虽然说宅基地是一户一宅,但确实在很多地方的农村女性的权益很难得到充分的保障。但在以下的几种情况是可以以女性作为申请宅基地的户主。夫妻离婚之后,女方没有分到房产的情况下,超过5年可以向当地村委会申请,获得批准后可以建房。如果男方入赘,分户后可以以女方作为户主申请宅基地。如果年龄超过65岁,没有子女也没有住房,可以向当地申请宅基地。另外回乡落户的退伍军人、大学生等,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宅基地申请,或逗但是必须在没有房子的情况下,包括城市没有购买房轮团颤产和在农村没有房子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腊败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。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。

外嫁女户口未迁出,可以申请宅基地吗?

题主您好~
可以申请。
外嫁女可以独自分户并申请宅基地的。在农村宅基前扒地的权益上,男女享受的权益是同等的,也就是说,女性只要分配出去,就可以独自开户成为户主,那在“一户一宅”的政策下,女性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,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的话,就可以在娘家这里申请,如果外嫁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了,并且也和公婆落到了一个户口上,那么在“一户一宅”的原则下,就只能和公婆共有一块宅基地。
另,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:
第五十六条 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,村民会议、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,不得以妇女未婚、结婚、离婚、丧偶、户无男性等为由,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慧判组织中的各项权益。
法律已经明确了,妇女无论已婚、未婚,还是离婚、丧偶,有没有儿子,是外嫁还是招婿,这些都和妇女本应该享受的各项合法权益无慧碧昌关,不得以此为由侵害其合法权益。

女儿嫁人了户口没迁走有宅基地吗

法律分析:农村女孩出嫁后,户口一直没有迁出,可以依法享有本村的宅基使用权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逗败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、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差指悉配、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,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虚乎权利。

相关专题: 宅基地 户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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